架有责任的桥梁 放有温度的贷款 做有担当的银行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本行申请融资,本行为其提供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贷款的融资模式。
1.授信额度:
政府采购合同额度的60%,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
2.贷款期限: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匹配,最长2年。
3.贷款利率:
按照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点执行。
4.担保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
5.贷款用途:
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流动资金。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小微企业供应商。
四、申贷所需资料
1.基础资料。如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营业执照;
2.资产证明及经营资料;
3.银行流水及征信报告;
4.在德州银行开立专用回款账户,并作为采购合同的唯一回款账户。
24小时客服热线:
© 版权所有 德州银行 鲁ICP备12018666号 IPv6 鲁公网安备 37140202000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