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有责任的桥梁 放有温度的贷款 做有担当的银行
针对聊城地区的经营无缝钢管的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所有且符合规定的钢管存货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资金随用随还的信贷业务。
1.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从事钢管制造、贸易等相关行业三年以上;
2.专注钢管生产、贸易主业,主营业务突出,无混业经营,进销渠道通畅稳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可提供货物所有权的证明材料(如购销合同以及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等);
4.质押的钢管原则上应为在交易市场认可的标准型常规型号。
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含)。
1年
LPR加点执行。
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核实→贷前实地调查→审核通过→签订合同→贷款发放。
●贷款申请书、授权书,真实贸易背景的购销合同。
●钢管货物的物权证明。
●营业执照等基础信贷资料。
●最近两个年度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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